內政部辦理「100年度住宅補貼」,自100.7.5~100.8.15受理申請

2011-07-01

1.依內政部營建署100.6.20營署宅字第10029103033號函辦理。

2.「100年度住宅補貼」提供租金補貼、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。

3.申請書表請於100.7.5起至內政部營建署(網址:http://www.cpami.gov.tw/) 或至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(網址: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/web/Home?command=display&page=flash) 網站免費下載

4.設籍新北市申請人請於受理期間100.7.5~100.8.15內,填妥申請表並備齊相關文件,以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或至聯合服務中心(行政大樓西側1樓櫃台)於上午8:00至下午6:00現場受理申請。

5.更多相關詳細訊息,請電洽:

      【內政部營建署】02-2192-7171,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,上午8:30~下午6:00

      【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企劃建築科1999】02-2960-3456 轉分機7094、7095、7096、7097